《东莞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来源:本站 时间:2022/9/23 15:15:48 次数:
政
策
解
读
东莞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
1.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2. 康复服务供给愈加充分。
3. 特殊教育体系不断健全。
4. 就业增收空间持续扩展。
5. 文化体育事业成绩斐然。
6. 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夯实。
总体目标
树立我省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东莞样本。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运行更加,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全生命周期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残疾人家庭可支配收入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基本生活、社会保障、身心健康、就业创业、救助、融合教育等方面水平得到稳步提高。无障碍城市建设快速推进,全社会扶残助残氛围更加浓厚,残疾人感受到城市温度。
具体目标
——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残疾人社会保障化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进一步深化。建立科学有效的残疾预防机制,残疾人康复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残疾人康复服务社会化、规范化水平得到提高,辅助器具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残疾人教育公平融合发展进一步实现。坚持统筹推进,普特结合,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推进融合教育。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相互支撑。残疾人职业教育及终身教育进一步发展,残疾人教育保障机制更加完善。
——残疾人就业创业渠道进一步畅通。残疾人平等就业权得到充分保障,实现残疾人更高质量、更充分的就业创业。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更加协调。
——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托养照护服务模式基本建成,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和多重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初步实现有需求的低保、困难家庭残疾人托养服务全兜底、全覆盖。
——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进一步丰富。以群众性文体服务为抓手,促进残健共融,打造平等、参与、共享的残疾人友好环境。
——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树立全社会正确的无障碍理念,建立健全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度体系,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提升信息无障碍建设水平,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无障碍。
——基层残疾人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残联群团改革成效显著,社会扶残助残活力充分激发,基层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残疾人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水平显著提高。
——残疾人权益保障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工作方式不断创新,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渠道持续拓宽,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不断健全,残疾人及残疾人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
东莞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
主要任务
(一)提升社会保障化水平,加大特困残疾人保障力度
(二)进一步健全残疾预防体系,提升残疾人健康服务水平
(三)完善残疾人教育支持体系,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
(四)加大赋能性政策供给力度,稳步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
(五)以残疾人及其家庭需求为导向,健全托养与照护服务体系
(六)大力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七)积倡导残健共融理念,大力提升残疾人文化生活品质
(八)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构建平等社会环境
(九)夯实基层残疾人服务体系,打通民生服务“后一公里”
(十)有效促进市场资源集约化,稳步推进残疾人服务业发展
(十一)深化数字化改革,实现数据赋能残疾人工作
(十二)推动助残社会组织规范运行,促进助残社会组织良性发展
主要看点
1. 出台《东莞市残疾人保障和扶助办法》。
2.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或个人全部纳入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残疾人家庭或个人及其家庭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以及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按照“单人户”纳入生活保障。
3. 推动商业保险惠及残疾人,实现残疾人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全覆盖。
4.建立“两项补贴”标准年度评估及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100%覆盖,做到应补尽补。
5. 进一步落实对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中重度残疾人家庭(一级、二级、三级)优先轮候、优先选房、优先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优先安排危房改造政策。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优先统筹考虑无障碍需求。
6. 加强残疾退役军人和伤残民警抚恤优待。
7. 探索港澳台地区残疾人在莞享有普惠性社会保障。
8. 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构建覆盖城乡居民,建立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期和儿童期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为0—6岁儿童,建立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实施慢性病预防干预措施,开展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减少慢性病致残。
9. 建立健全与残疾人康复需求相适应的多元化康复服务体系,实施康复服务,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高于95%,至少为95%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开展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康复服务工作机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人每月可取不超过400元精神科药物。
10. 推动将市康复医院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有影响力的三级康复专科医院,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11. 优先保障0—6岁户籍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探索推进持有居住证的0—6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逐步实现对7—17岁户籍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支持性康复服务。
12. 依托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等平台,增强社区康复服务供给。
13. 加强康复服务质量监管,建立服务监督委员会,完善康复机构全流程服务监督机制,包括资质准入、过程监督、服务质量和强制退出机制。
14. 建立健全辅助器具互联网+服务,完善辅助器具服务申请、评估、适配、服务跟踪、租赁等功能。
15. 实施健康东莞行动,完善残疾人健康促进政策。
16. 推动出台“东莞市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行动方案”。到2025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以上,持证残疾幼儿入园率达到90%以上,为户籍残疾儿童少年提供从学前到高中的15年免费教育。
17. 大力发展学前融合教育,每个镇街(园区)设置不少于一所融合幼儿园,落实融合教育工作,对接收3名以上残疾幼儿的融合教育幼儿园。
18. 推动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推进我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19. 着力发展职业教育,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残疾人职业教育。鼓励符合条件的康复托养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开展职业教育。
20. 构建多元化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包括集中就业、按比例分散就业、辅助性就业、支持性就业等多元化、化的就业服务体系。
21. 进一步健全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制度,对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公示。
22. 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费优惠、政府优先采购等扶持政策,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
23. 加大辅助性就业扶持力度,将市康复教育基地、樟木头残疾人创业中心打造为我市残疾人创业服务示范中心。支持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开展辅助性就业服务,鼓励社会机构开发辅助性就业项目。
24. 支持和规范“互联网+”就业、居家就业、社区就业、灵活就业等适合残疾人的新就业形态。支持开发适合残疾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振兴传统工艺、家庭手工业等就业创业项目。
25. 实施化就业培训服务,积开展以实用技术为主的职业培训,培养残疾人劳动技能,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举办东莞市残疾人创业创新大赛。开展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通过“互联网+”等多种形式,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个性化、订单式培训。
26. 开展残疾人就业辅导员服务试点工作,在全省率先探索实施残疾人就业辅导员服务工作,整合各方社会资源,培育的残疾人就业辅导员队伍。
27. 完善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为符合条件有长期照护需求和意愿的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依托既有公共服务设施为重度残疾人提供寄宿托养、日间照料、居家服务等多元化服务。
28.出台《东莞市购买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实施办法》,完善人才培养、资质认证、机构评价、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寄宿托养、居家服务等托养和照护服务。
29. 高标准建成新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提供500张床位,每年服务约530人次,补齐全市重度肢体和多重残疾人寄宿托养服务短板。
30.鼓励社会力量建立托养服务机构,为智力、精神、重度肢体和多重残疾人提供服务。
31. 落实《东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五年行动方案》,建立健全无障碍环境建设长效工作机制。
32. 加强居家无障碍改造工程管理,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进行家庭无障碍改造,并适时提高改造补贴标准。
33. 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和物联网技术,完善“智慧残联”系统,为残疾人居家、出行、就业等营造更好的无障碍环境。建立手语翻译志愿队伍,推广手语翻译APP的应用。
34. 成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队。推进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健康、有序、科学、规范发展。
35. 大力发展群众性体育运动,推动残疾人参与普惠性的公共文化活动,切实开发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公共文体项目,优化残疾人公共文体服务供给模式。
36. 建设好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按照“基地+项目”的模式,建强市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
37. 将残疾人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方面的工作。畅通残疾人信访维权渠道。
38. 不断提升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的能力建设。有条件的镇街(园区)应根据残疾人分布状况,在村(社区)增设康就服务网点,让残疾人就近享受便利化服务。
39. 加大专职委员残疾理念、服务能力的培训力度。